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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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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照護服務 |
為提升失智社區服務量能及推動以社區為基礎的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讓失智個案及家屬可就近獲得服務資源並提供照顧者在照顧失智患者不同階段的照顧需求。本市依七大分區規劃失智服務網絡,均衡建置失智照護服務資源,設置9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並依據各區需求建置52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完善本市失智照護網絡。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服務對象:
1.經醫療機構診斷為疑似或確診失智個案
2.經診斷為失智症者,個案有精神行為症狀(behavior and psychological symptom of dementia, BPSD),且主要照顧者經照顧管理評估量表-J 表評估結果有照顧負荷情形(倘個案未有主要照顧者,則此項為非必要條件),評估結果至少勾選 3 題為「是」。
服務項目:
1.協助疑似個案完成就醫診斷
2.陪伴照顧者於失智症者不同階段,協助提供所需的長期照顧與醫療照顧服務諮詢、協調、轉介與追蹤
3.輔導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並提供專業諮詢與協助
4.辦理失智照護人才培訓
服務費用:免收服務費用
服務對象:
1.疑似失智症個案
2.確診失智個案(領有診斷證明書並載明臨床失智症評量表(CDR)值≧0.5分之極輕度、輕度、中度、重度失智個案)
3.長照中心轉介之失智個案
註:服務對象不含居住於住宿型機構個案
服務項目:
1.認知促進緩和失智:藉由課程與活動讓失智症患者延緩失智症惡化。
2.安全看視:據點提供課程服務時,有專人看顧其安全,以預防危及自身安全或他人安全等意外事件發生。
3.家屬支持團體(輔導諮商):失智症照顧者分享生活點滴,互相支持鼓勵或透過團體活動提升正向力,達到舒緩照顧者因照顧而產生的身心壓力。
4.家屬照顧課程:提供失智個案家屬(照顧者)相關照顧課程。
服務費用:免收服務費用
112年失智共照中心或失智據點:https://khd.kcg.gov.tw/tw/department/file.php?zone=154&author=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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